各有關單位及個人: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《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》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等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值班人員及時接收電梯緊急報警信息,處理困梯等突發(fā)故障,為加強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領域突發(fā)故障處理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電梯日常管理
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配備電梯安全總監(jiān)、安全員,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(含日常使用狀況記錄、運行及故障記錄等),對電梯運行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,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,建立健全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調度”等管理制度。
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加強電梯轎廂內緊急報警裝置功能自查自糾,相關報警裝置應能直接接通至值班人員處,對于未能滿足相應要求的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。
鼓勵電梯使用單位安裝具有困梯自動報警、電梯運行狀況監(jiān)測的物聯(lián)網監(jiān)控設備,提升電梯應急管理能力。
二、加強電梯檢驗把關
電梯檢驗、檢測單位應當結合使用單位的電梯值班人員崗位設置、值班場地設置情況加強電梯緊急報警裝置管理要求,根據以下情況分別進行處理:
?。ㄒ唬π卵b電梯,自2025年1月1日起應結合新梯監(jiān)督檢驗工作,檢查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是否能直接接到值班人員,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進行整改。
?。ǘυ谟秒娞荩?026年1月1日起應結合在用電梯定期檢驗、檢測工作,檢查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是否能直接接到值班人員,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進行整改。
三、加強宣傳引導
各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、相關檢驗機構、電梯維保單位、電梯托管單位應當加強電梯緊急報警裝置使用、自查自糾的宣傳工作,協(xié)調做好整改落實,對使用超期未檢或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依法實施安全監(jiān)察。
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4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