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查處廣州市漢方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銷售侵犯“好視力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案
2017年9月8日,廣州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廣州市漢方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白云區(qū)新石路北側工業(yè)區(qū)自編8號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銷售的2622套“漢方好視力艾眼套”、1500套“好視力艾眼套裝”、6656瓶冷敷液(視清冷敷護理液)、128420片醫(yī)用冷敷貼(眼貼)等產品上使用“漢方好視力”商標,與鄭州市新視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“貼劑、醫(yī)用敷料”等商品上的注冊商標“好視力”注冊商標構成近似,容易導致混淆,損害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二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,經核實,違法經營額18.47萬元。經檢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,罰款56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二、查處賴雪琴通過網店銷售假冒“ ”注冊商標專用權凈水器濾芯案
2017年6月5日,增城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,依法對賴雪琴在淘寶網店銷售涉嫌假冒“ ”注冊商標專用權凈水器濾芯行為立案調查。經查,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間,當事人在其開設的“凈水機設備店”淘寶網店銷售假冒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“
”注冊商標的凈水器濾芯,違法經營額4.42萬元,損害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了網絡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規(guī)定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增城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、沒收侵權商品、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三、查處廣州渼邦酒業(yè)進出口有限公司銷售侵犯“Carlorossilr”立體注冊商標專用權葡萄酒案
2017年4月1日,花都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廣州渼邦酒業(yè)進出口有限公司位于花都區(qū)三東大道西自編33號的倉庫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銷售1176瓶“曼事加州紅”葡萄酒,酒瓶瓶身與E和J嘉露釀酒廠(E.&J.GALLO WINERY)在“葡萄酒”等商品上注冊的第15264871號“Carlorossilr”立體注冊商標在整體形狀、高度、體積都近似,瓶頸及圓環(huán)、瓶身結構等三維特征基本一致,構成近似;同時該“曼事加州紅”葡萄酒標有的“Carlo Mansie+圖形”商標與E和J嘉露釀酒廠(E.&J.GALLO WINERY)在“葡萄酒”等商品上注冊的第7448152號“Carlo Rossi+圖形”注冊商標構成近似,容易導致混淆,損害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。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,違法經營額4.47萬元?;ǘ紖^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、沒收侵權商品、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四、查處林少坤在網絡銷售平臺銷售假冒“PHILIPS”、“OSRAM”注冊商標車燈案
2016年7月7日,天河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,依法對林少坤在網絡銷售平臺銷售涉嫌假冒“PHILIPS”“OSRAM”注冊商標的車燈進行立案調查。經查,當事人林少坤于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22日期間在網絡銷售平臺銷售假冒荷蘭皇家飛利浦公司(KONINKLIJKE PHILIPS N.V.)“PHILIPS”“OSRAM”注冊商標的車燈,違法經營額9.98萬元,損害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網絡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規(guī)定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天河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林少坤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、沒收侵權商品、罰款28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五、查處廣東九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侵犯“樂視”注冊商標專用權電視機案
2016年12月8日,番禺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廣東九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番禺區(qū)鐘村街漢溪環(huán)村路5號3樓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對外銷售的87臺彩色液晶電視機使用了“樂視惠民”商標,與樂視網信息技術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在“電視機”等商品上的“樂視”注冊商標構成近似,容易導致混淆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二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,違法經營額7.96萬元。番禺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31日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侵權商品,罰款15.92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六、查處廣州市鈴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“NITTO”注冊商標膠帶案
2017年2月21日,海珠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廣州市鈴宏商貿有限公司位于海珠區(qū)寶崗路馬涌直街107號106房自編之八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對外銷售1549卷假冒日東電工株式社“NITTO(日東)”注冊商標的膠帶,違法經營額7.04萬元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海珠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侵權商品,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七、查處張康群銷售假冒“CHANEL”“BURBERRY”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服裝案
2017年4月1日,荔灣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張康群位于荔灣區(qū)中山八路61號富力兒童世界二層自編2126號鋪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對外銷售假冒香奈兒公司“CHANEL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691件、假冒博柏利公司“BURBERRY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2236件、假冒芬迪公司“FENDI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160件、假冒凱卓公司“KENZO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540件,違法經營額2.9萬元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荔灣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侵權商品,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八、查處李漢旭銷售假冒“奔馳圖形標志”( )注冊商標專用權汽車前大燈案
2017年4月24日,天河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李漢旭位于天河區(qū)東站貨場4號門左側商鋪之一、之二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對外銷售假冒戴姆勒股份公司“奔馳圖形標志”( )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前大燈12個,違法經營額2.46萬元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,天河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李漢旭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侵權商品,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九、查處吳湘梅銷售假冒“adidas”“reebok”等注冊商標專用權運動短褲案
2017年4月11日,白云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吳湘梅位于白云區(qū)棠溪產業(yè)創(chuàng)新園6棟一樓103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未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(yè)執(zhí)照,對外銷售假冒阿迪達斯有限公司“adidas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短褲700件、假冒力寶克國際有限公司“reebok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短褲4000件,違法經營額2.59萬元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》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無照經營行為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白云區(qū)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,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十、查處張彩鑾銷售假冒“ ”、“
”、“BUICK”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配件案
2017年10月16日,廣州市工商局專業(yè)市場管理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張彩鑾位于天河區(qū)廣園東路1828號首層A號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經查,當事人對外銷售假冒通用汽車有限責任公司“ 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剎車片21套、水箱(壺)蓋261個、濾清器42個、前車門玻璃升降開關48個,假冒通用汽車有限責任公司“
”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中網18個,假冒通用汽車有限責任公司“BUICK”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車門鎖49個,違法經營額2.25萬元,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,其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三)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專業(yè)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,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。